琅玺小说>奇幻>粗大挺进玉芬双腿间 > 第三十二章 莫一兮的道
    庄子在半🂰💙💔山腰上,与世隔绝。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一日三餐,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送到了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点上小火炉,再温上一壶茶,捧一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书名叫南越游记。笔者未具名姓,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行文十分诙谐有趣,☡🀾🂜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叶云亭盖着薄毯,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一半时,却见笔者语气一转,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端午。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黑衣,长剑,小脸俊俏。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我。罢了,那便我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不过现在……谁叫我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

    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叫🔇⚇🏎他凝目看了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我出杞厘,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但我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我的。后来回了百越,我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我发了疯,竟看上了一个南越人。我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我此次南越之行最大的收获。而且我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我要单写一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的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的目光落在“玉檀”二字上,有些怔然。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一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到这最后一段,他方才发觉,“玉檀”竟是个男人的名字。乃是这笔者的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一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了,还是这笔者的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了这么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

    按照游记中透露的信息,粗略算一算,游记时间大约在二十三四年前,写游记的女子约莫也就十五六岁。而游记🊤中恰提🗶到,玉檀要大一些,是笔者亦兄亦友的存在。按照时间推算,二十🊻🕤多年前,叶知礼大约二十一岁,年纪也对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