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决,谭人凤以临时议长的名义,致函黎元洪都督,追认上海会议提出的🖛📔🚤承认湖北军政府为临时中央政府的议案,并请黎元洪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主持执行中央政务。

    会议根据黄兴、黎元洪和湖🚎💓北军政府对袁世凯和北洋军的想法,十二月二日,还做出了“虚临时总统之席🌛⛖待袁世凯反正来归”的决议案🉒🆱。

    这是个很有胸怀🋟🚩🖇和远见之举,🕝🊣为封建向民主共和地和平过渡奠定了基🙏🉕🇈础。

    会议开到十二月七日。除通过上述议案🈗⚂🎥外,还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于1911年12🍝月3日公布,于1912年1🞏📇月2日进行过修订。

    以下为修订后的文本

    第一章 临时大总统

    第一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

    第二条 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

    第三条 临时大总统有统率海陆军之权。

    第四条 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 🍵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官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六条 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

    第七条 临时副总统于大总统因故去职时升任之,但于大总统有故障不能视事时,得受🏓🙭🍫大总统之委任👂🆂,代行其职权。

    第二章 参议院

    第八条 参议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参议员组织之。☘⛕(原案第七条)

    第九🀹条 参议员每省以三人为限,其遣派🕳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原案第🏳八条)

    第🌉十条 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原案第九条)

    第十一条 参议院之职权如左

    一、议决第四条及第六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