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区派出所。
最近影响最‘🇷大’一起案件,莫过♧于农大学生吸【2】毒的这起案件了。
案情看着不复杂,嫌疑人却喊着冤枉,是被人陷害🚠🔴的。办案警员本着不能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不能轻易下判断。
而且案情确实有些蹊🛠🝮跷,他们还需要继续多方收集线索证据。
案发后已经一🇷个星期了,能想到的♧线🄾🃋🖒索都查证过,案情却依然不够清晰。
所长就组织了一次讨论会。
负责这个案件的副所长说:“我先说一下我的意见。这个案件最蹊跷的地方,是那个报案,说被嫌疑人强【2】奸的当事人突然不见踪影。另外嫌疑人说是被同学陷害,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那个林琅,♬除偶尔酗酒之外,没其他不良嗜好。
“而嫌疑人在羁押过程中多次出现毒瘾发作的迹象。我个人倾向于嫌疑人没有老实供述。在被羁押一周,他多次审讯中仍紧咬牙关不肯松口,我认为📐🙼肯定有隐情。通常情况下,嫌疑人越是隐瞒,其中牵连的案情可能越大。
“所以我认🌡🀧为应该继续审讯,而且要加大审讯力度。”
那天晚上询问林琅的警员开口说:“我同意刘副所长的意见。我们找到了当晚载嫌疑人跟林琅去酒店,以及林琅独自离开酒店🝭会出租屋的两辆出租车的司机。
“根据他们的描述,嫌疑人带林琅去酒店时,是直接让去酒店,并没有询问林琅出租屋地址。该司机说,当时林琅并未完全失🝭去意识。”
他顿了一下,又说:“从医院抽血检查的结果,林琅在吃过醒酒药之后,体内依然残存比较高的酒精含量。可见林琅当时确实喝了比较多的酒。但林琅在不到二十分钟之后,就单独乘车回出租屋,也可以侧面证实📍他并非完全失去意识。司机也承认👂🆃,当时林琅虽然迷糊,但还是准确说出了目的地。
“这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林琅确实喝多了:虽然还有自主意识,但神志不清。根据林琅自己供述:🔻🅸他是在酒店感觉自己胃不太舒服,潜意识要会出租屋吃醒酒药。
“当晚,我去林琅出租屋询问时,确实看到他家🆗有醒酒药,十瓶中用了六瓶。当晚在垃圾筐内提取的证物也证实,那两瓶口服液确实是林琅当晚服用的。另📕🚯外,我们也询问过林琅出租屋附近的药店,都没有那种醒酒药出售。
“而且监控录像可以证实,当晚林琅回到出租屋后,并未再次出门。这些基本可以证实,林琅不是当晚买的,确🇶实📴🟁有常备醒酒药的习惯。”
有人提出异议:“表面上,林琅是没有嫌疑的。但🚠🔴我始终觉得其中有蹊跷,只是又想不明白。”
刚才那个警员说:“其实我也觉☗⛌得其中另😵有内情。甚至怀疑过林琅是不是毒🔋⚪贩子。”
所长一听,打断他问:“你🙠说说看,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怀疑。”
警员说:🆓🏆“我们查到的监控,无法查证在酒店客房内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这个过程只有两三分钟,但嫌疑人🚲🗒🛅口口声声说药是林琅打晕了他之后强喂给他吃的。从他身上搜到药也是林琅塞给😭他的。所以我一开始怀疑那些违禁药,是林琅的。
“但经过我们市局证据科查证,嫌疑人没有被攻击过的痕迹。另外那包药的密封袋上,只有嫌疑人的指纹。我后来认为嫌疑人的证词不可信。另外,嫌疑人说🙾🐃不出他与林琅有什么深仇大恨。诬陷的🝦🍕🇾说法,也不可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