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玺小说>奇幻>我在万界送外卖 > 第一十二章-我要走了
    事实再次证明,祈祷💗💀只是一种心理安慰,对事♟🉧🉪情的发展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

    当法埃特沃的歌🊔声响起的时候,事情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经过十年的演变,这首歌已经开始融入到安迪斯山民的骨子中,成为他们的战歌。

    先👔🈢动手的并不是安😃⚑迪斯山民,而是狩奴队士兵。

    虽然安迪斯山民的双手都被绳索捆着,但是那种同仇敌忾的眼神,那种慷慨激昂的同声战歌,那种不分老幼悍不畏死的气势,却给🂸📤人带来强大压力。

    就算是正规出身、上过战场的骑士也感到胆颤心惊,更别说那些🐍良莠不齐、纯粹为了金钱而来的狩奴士兵,用杀戮和凶恶掩盖自己的胆怯是他们惯用伎俩,却不知这种手段对付那些已经被驯化的比狗还乖的熟奴十分有效。

    用来🊊🎤对付自懂事起就跟野兽、自然搏击求生☦🁫🈲的自由安迪斯山民,这只会激起他们的凶性。

    第一个动手的狩奴队士兵的利剑刺穿了一名安迪斯山民的胸膛不假,紧接着他便被这名凶性大发的山民和身边的同伴合力撞下山梁,即便山梁的坡度算不上大,但是一身铠甲的他,从数百米高的地方一路滚下去,生还的几率也不足一半👝🉵。

    任何冲突对峙,当地一滴血产生后,形势就会急转而下,完失控,这是颠不破的真理,被鲜血染👚🉜🈉红🍠了双眼的双方爆发出了心底最野蛮的凶性。

    尤其是安迪斯山民,从一开始他们就清楚这种武装悬殊的反抗,只有用自己的血肉去填,才有一线机会,🃕🗪🞚故而一上手用的便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或抱、或拽、或拖、或撞、或合力。

    与身边最近的狩奴士兵向山下滚去。

    凶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句话在所有的智慧种族中,皆通用。

    现在是凶的直接撞上了不要命的,所以,即便是狩🐹🄱🁘奴士兵拥有绝对的武力和装备优势,此刻也生生的被压制住了。

    尤其是那些身着半身甲的骑🏤士们,在滚落撞击中,很难说是防护力带来的好处大,还是重量带🙈🈚⚞出来的高速度危害更大。

    最憋屈的当属班森引以为傲的神射手们,先前这些安迪斯山民已经见识过他们比射雕手毫不逊色的箭⚒🐳🃷术🃐🖺🗩,冲突爆发后,受到🆡👆🆢了重点对待,根本不给他们拉开距离的机会。

    几个呼吸👱间🃳,还能够站着的神射手的数量便少了一半。

    若是班森知道了,绝对会心痛的抓肝挠肺,要知道他们一连攻陷了六个安迪斯山🐤民🙹村寨,先后遇到的射雕手也不下于二十,除了有一🐠名神射手走霉运被流矢擦中了胳膊外,再无损失。

    不过现在班森已经没有精力思考这些了,他☦🁫🈲现在已经陷入了生死边缘,保住性命才有机会继续考虑其他。

    当冲突已经注定不可避免,虽然明知道眼下并不是自己最佳的出🐍手时机,肖恩依旧选择了出手。

    对方现在正处于高度警戒中,偷袭的成功率将大幅度降低,若是他足够的冷酷,等到双方分出生死,对方🃕🗪🞚松懈的那瞬间,才是最佳的出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