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十年前我在南方的时候,杀了不少蒙巴顿的士兵,他们孱🕁🆩💐弱的就像白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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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安格斯伯爵有一个私生女,据说还是和教堂的修女🉅🄾生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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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个月,又能去阿比斯山脉🅏打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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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尔镇的维布伦酒馆里,一🚭大群人们一边喝酒,一边叽叽喳喳的谈论着周边的事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喝的烂醉,说话舌头都在嘴里打转。
维布伦酒馆的对面就是🂴佣兵工会,很多佣兵交接完任务后,就会在这里喝一🃝😯🄷杯,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佣兵们聚集的场所。
有一小部分人,他们坐在酒馆里,喝着最廉价的朗姆酒,窃窃私语,没人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弱小的可怜,但双眼炯炯有神。
“李斯特来了!”
有人惊呼了一声。
周边的人纷纷看向了门口,然后🎊🏛🚵齐刷刷的站起来,这引得周边坐着的佣兵一阵骚动,他们停下了谈论,纷纷看向了进来的人影🛕🜋🀢。🕕🉠🈯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
看清了人脸之后,他们也纷纷起身,向这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致以🂿🔧🂿来自佣兵的尊重。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来自外地,也听说过藏在森林深处的双头魔狼,甚至🃝😯🄷参与过狩猎双头魔狼的活动,但从来♣没有人能够杀死双头魔狼,更别说降服双头魔狼。
今🁶天下午,李斯特骑着一只货真价实的双头魔狼出现在了梅尔镇外,向所有人展示了他的实力。
据说他斗气已经能够外放,他的实力已经进入了三阶,比在场的很多佣兵要强,很多人才是🛟🝪🍼二阶水平。
他们更像猎人,以狩猎为生。
另一个让他们起身的原因,在于李斯特的身份——李斯特是拜尔·克里曼斯男爵的私生子,从两三岁开始就一直♣在男爵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