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
没有红袖侍酒,侍酒的是满面皱纹的乔大梁的大账房。
红泥小炉儿焙酒,火苗儿艳红艳红的,清亮亮的水,先是珍珠似的吐着泡泡,接着就滚沸起来。
亮银的酒壶盛了剑南烧春,放到那烧开的沸水里温着,酒香四溢。
夜间的佐酒小菜,以清淡为主。
一道炖菘菜,一盘拌冬苋,一道干露薤,还有一道鹦鹉菜。
前三道菜倒也常见,唯有这鹦鹉菜是刚从天竺一带传过来的,这菜也叫菠斯草,实则就是菠菜,身绿嘴红,故名鹦鹉,此时尚未普及,价比肉贵。
酒筛入杯中,微呈绿色。
王恒久举杯,向乔向荣一敬。
王恒久道:“乔兄,你我上一次夜中同饮,是什么时候?”
乔向荣感慨道:“同席而饮的机会就多了,至于你我夜中小酌,对坐长谈,依稀想来,似乎已是十年之前。”
王恒久微笑道:“正是十年之前!那时候,西市之主尚是八臂金刚曹韦陀!”
乔向荣咀嚼着鹦鹉菜,缓缓点头:“不错!当时曹韦陀刚刚干掉薛晋功,上位不过一年零八个月!”
王恒久道:“那时候,常老大带领三百老军,刚刚成为我西市一柱!”
乔向荣道:“曹韦陀借常老大之助,除掉了薛晋功,却又担心功高震主,想除掉常老大。常老大自然不是甘以待毙的人,那时候,你和我,都还没有今日地位,欲更进一步,就得站队,而且一定要站在除旧立新的一边,才有前途!”
王恒久缓缓地道:“可是,风险却也一样地大。成,则权倾一方!败,则家破人亡!所以,那一夜,你我好生纠结。为了究竟站哪边,我们喝了一宿,聊了一宿!”
乔向荣微微闭上了眼睛,又慢慢张开,眼中露出奇怪的韵味:“彼时情形,与今日何其相似!”
“不一样,不一样……”
王恒久抿了口酒,脸上浮起一抹红晕:“那时候,曹韦陀上位不久,而常老大有三百铁卫,一个根基未稳,一个是下山猛虎,有得一拼。而李鱼……,他有什么?”
王恒久淡淡一笑:“匹夫之勇,纵万人敌,不足为惧。欲成一一方霸主,须得根基雄厚,才能威慑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