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ajisai文具的临时工,大木和子女士,三十六年前,犬老爹的构想被提出来的时候,你就在职了吧?”
法庭上,三木律师事务所的矶贝邦光向证人提问道。
“是!”
“请问你的爱好是什么?”
“是油画。”
“只要一画完,我就会给公司的同事们看。”
“那么女士,能不能给我们看看,你当时画的一副画呢?”
接下来,这位大木和子女士拿出了一副油画,上面出现的一只小狗,赫然与卡通形象犬老爹极为相似。
“这是?”
“这是我当时养的小太郎。”
“看起来酷似犬老爹,田向先生是不是看了您的这幅画,才画出犬老爹的呢?”
“是,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那为什么以前都没说出来呢?”
“因为我觉得创作人是谁都无所谓。”
“可是既然田向先生声称他才是犬老爹的创作人,那你也必须要站出来啊!”
“我没这个打算。”
“为什么?”
“公司就是一个家,犬老爹是我们大家的。”
“我问完了。”
矶贝邦光一鞠躬,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