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赫本在前边跑,大灰狼在后边追。
追啊追啊,就追到了陷阱里。
这是简单的说法,真实情况要复杂很多。
除了发达的嗅觉之外,狼给人的最大印象就是它们的凶残狡诈。
要想印有这样一种动物前往陷阱,光是用血液的气味把它们吊住是不够的。
它们会用自己最熟悉的狩猎方法,一边缓缓跟住诱饵,一边分出成员边路包抄。
慌不择路的猎物在灰狼的这种捕猎技巧下,只地在追逃中耗尽体力,被围杀吞食。
但小赫本不一样,他不是猎手,不是灰狼的猎物。
他驾着骏马,突然出现在群狼面前,惊起了它们的注意后,迅速调转马头,向着来路狂奔一段距离。
奔驰的骏马很快将群狼抛在了视野之外,但小赫本又继续跑了一段距离,才停了下来。
马儿来回转了几圈后,他在狼群尚未出现的时候,又再次驾马冲出一段距离。
如此反复,一路跑到了围场之内,这才从预留的出口钻了出去,又回头捆好网子。
走走停停下来的平均速度,刚好是正常情况下,灰狼快速奔跑速度。
他一点也不担心狼群不会跟上来,这些有着灵敏嗅觉的家伙在追捕猎物的时候,只要能锁定方位,间隔再远也不会放弃。
“嗷呜……”
身后此起彼伏,始终如在耳侧的狼嚎声,证明了小赫本的判断。
说起来简单,但若是没有经验的人来做这件事,恐怕早第一次在回身探查灰狼是否跟上的时候,就陷进群狼的包围之中了。
在小赫本捆好网栏后不久,因为猎物逃跑速度很快,全速追在身后的灰狼就从二十米入口处冲进了围场。
与此同时,小赫本吹响了尖锐的竹哨声,将信号传递给了守在远处的洛萨等人。
其实,根本不需要他的通知,洛萨也从战场地图中看到了情况,正带着士兵快速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