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格最怕的就是交换夜玫瑰。
尤其他现在面临的处境,太过危险,腹背受敌。
这一生中,都没这么屈辱过。
现在,全靠夜玫瑰撑场子。
若是夜玫瑰被换走了,他这个大摊子都得闭店大吉。
听了燕七的话,夜格当然会炸毛了。
燕七笑了:“王爷何必这么紧张呢?自古以来,通过联姻来结束战争的例子,不胜枚举吧?这五百年来,大华和突厥联姻的大事情,也有许多。这种事情,习以为常。”
“现在,你我之间代表着大华和突厥,也是兵戎相见,敌我矛盾。”
“我现在不要钱了,我要夜玫瑰,我得了美人,你不必损失金钱,这种交易,对你我而言,岂不是都很划算?”
“还有,夜玫瑰虽然是金枝玉叶,身份高贵,但以我的地位和影响力,匹配夜玫瑰,可谓龙凤呈祥吧?是不是?王爷?”
“这个,这个……”
夜格一阵头大。
要说联姻,夜格当然不反对。
夜格要是有好几个女儿,燕七别说要一个人,要两个、三个,甚至于一窝端走都行。
反正,只要把夜玫瑰留下。
其余的,可以打包带走。
在突厥,女人本身就没有什么地位。
社会影响力,还不如一匹战马。
可偏偏,他只有夜玫瑰一个女儿。
夜玫瑰的势力,又关系到夜格争夺大汗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