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天色不早,杜中宵起身,准备离去。这一篮羊蹄便就放在韩家店里,晚上他来算钱即可。趁着天还未黑,他要回家再带几篮出来,放到其他几家脚店去。
除了这几家相熟的脚店,杜中宵还要挎着篮子沿街叫卖。如此一日所得,算清了租的房钱,自己和母亲的吃喝,去掉了本钱,才能略有剩余。
这生意本小利薄,做起来好做,但利润也着实不高,就赚个辛苦钱。临颖县城到底太小,没有多少生意好做。
之所以卤羊蹄,是因为这个年代羊肉是吃得最多的肉,货源充足。
宋朝人喜欢吃羊肉,倒不是因为奢侈,而是在农业社会,羊肉就是几大家畜中最便宜的肉食来源。养猪需要大量饲料,在粮食不充裕的年代,猪肉成本远比羊肉为高。杜中宵前世猪肉比羊肉便宜许多,是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事情,加上品种改良。如果用传统方法饲养土猪,猪肉的价格其实还是高于羊肉。觉得猪肉就应该比羊肉便宜,只是工业社会的人们一种错觉而已。真到了农业社会,就会发觉不是那个样子。不只是猪羊如此,家禽也是如此。前世最便宜的鸡肉,这个时候反而是贵的,肉质鲜美,饲养不易。
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这种错觉,反倒让后人忽视了真实的古代是什么样子。这是杜中宵感到无力的地方,很多事情觉得容易,做起来才明白实际千难万难。
前世是个工科生,杜中宵能想起来赚钱的法子,多是跟工业有关。他现在这样的家境,怎么可能跟工业扯上关系?满肚子知识,却无一点用处。
开了门,杜中宵与外面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进来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身青衫,看起来是读书人。
前面一个稍高的年轻人瞪了杜中宵一眼,懒得理他,径直进了店里。后面那个稍矮肥胖的年轻人却是不依,推了杜中宵一把道:“怎么回事,你没长眼睛吗?”
这是韩家的店,杜中宵不想给韩月娘惹麻烦,只好道:“这门窄小,撞到一起,却又怪谁?纵然长着眼睛,哪里又能看穿门户。”
进到店里的年轻人找了一副座头坐下,大声道:“天气寒冷,主人家打一角酒来,烧得热了,我们吃了去去寒气!有什么下酒菜,一起上来!”
韩月娘答应一声,不一刻端了一角酒放在桌子上。又道:“店里有煮好的羊肉,客人要不要切两斤来?——对了,这里还有卤好的羊蹄,极是肥美。”
年轻人道:“好,切一斤羊肉,再来五个羊蹄。”
韩月娘答应,一边去拿杜中宵带来的羊蹄,一边让父亲到里面去切肉。
与杜中宵对峙的年轻人看着韩月娘离去的背影,口中道:“好标致的小娘子!临颖城我走得熟了,还没见过如此美人!”
说完,再不理杜中宵,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韩月娘离去的背影,进了店里。
杜中宵本想离去,见年轻人的样子不是路,想了想又回了店里。
韩月娘取了羊蹄过来,见杜中宵重又店里,笑着道:“哥哥想是要吃杯酒再走?”
“不错,天气寒冷,我也吃杯热酒去去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