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在华道夫酒店举行,此时已经临近夜晚,天边的晚霞悄悄沉寂,只留一条渐变色的彩带。
街道上黑漆漆的,无数萤火虫一样的物体不断向一个地方涌去,离得近了,才发现白色物体是马车上的路灯。
车轮最后在酒店前的大街停了下来,苏伦挽着戈登的手臂,进入了灯火通明的晚会厅。
此时里面十分热闹,大家衣冠楚楚,言语文雅,男人与女人坐在一起,大约是在调情。男人与男人坐在一起,大约是在谈生意。
舞会,不仅代表热闹和交际,还是暧昧的温床,利益的沟渠,充满了金钱与欲望的气息。
戈登和苏伦聊了一会,舞会就开始了,他邀请她跳一支舞。
这也是一种礼节,苏伦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立即握住了,另一只手放在她的腰上,两人划入了舞池。
交谊舞本来就是很暧昧的,就算他们谁也没有越雷池一步,但是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能闻到对方的气味,这比说上一百句话还有用呢。
苏伦觉得有些后悔,因为她觉得戈登的眼神发生了变化,如果一开始还有几分克制的话,他此时看起来已经很露骨了,她几乎以为他要吻她。
苏伦用疏离的眼神看着他,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但是收效甚微。
而这一切,都被大厅角落里的一双眼睛看在眼里。
瑞德只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傻过,所以才会有现在这种境地。
自从那天下午离开苏伦,他没有一刻不想起她。他在骑马的时候想起她,在逢场作戏的时候想起她,甚至在与女人调情的时候想起她。
她就是一个小妖精,让他不得安宁。
这些天,他过得索然无味,堪比和尚。他打算赶快办完这件事,就到塔拉去。
他打算去问问那个小妖精,对他有没有意思。如果没有的话,就把她追到手。
她再怎么聪明,毕竟才十五岁,在这一方面,还是一张白纸,在他想来,手到擒来。
事实证明,他大错特错了。他已经不需要去塔拉找她了,她快要成为北佬的女人了!
她挽着那个北佬的手进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眼花了。一个传统地道的南方姑娘,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来到纽约。
她应该和其他南方人一样,为了家园而担忧,仇视北佬,害怕北佬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