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睡得醒得也早,毕竟要上学所以早早的就准备出门,只是在经过前厅时看到一个带着眼镜挺斯文的男的盯着墙上的画在看,以为是客人所以给坎肩打个电话让他出来招呼着。谁知她前脚才刚出了门,坎肩后脚就拎着一大袋新鲜的菜回来了。

    “嘿,林夕!”

    林夕边叼着面包边回头指了指里头:“有客人!啊啊啊,我要先走了,要迟到了!”

    “迟到你让罗雀送你啊喂!”坎肩举着袋子挥舞了两下手,没想到里面突然传来一声。

    “你还在打呼噜的时候人家就出去了。”

    雷城一役对刘丧的耳朵是造成了一定的损伤的,好在油条大夫转战耳鼻喉科并且拿刘丧当他实验的小白鼠,不仅治好了损伤不说,耳朵甚至比之前更加的灵敏。要不然怎么会连罗雀几时出的门他都一清二楚。

    坎肩收敛了一下神情,边走边清点着手里的东西到:“丧哥你也起得挺早的呀,怎么样,中午留下来吃个饭再走呗,刚整回来一只特肥的鸡。”

    一声无奈叹息外加一个不屑的白眼似乎成了刘丧的习惯,刚想到一半的事情就这样硬生生的叨叨断了,完了还回忆不起来。他现在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就应该听偶像的建议,买直达福建的票然后一路摇回雨村。因为吴山居实在是太吵了,除了狗叫外还有一堆叽叽喳喳的人。

    “不了。”刘丧做了个明智的选择,抓起特质耳机往耳朵里一塞,虽然世界没有因此变得安静如鸡,可至少少了不少没必要入耳的声音,“我今天回去。”

    “有人的地方才有家好么。你说你要是回雨村吧,可那里只剩下屋子,空荡荡的。人家小哥和我们老板还有胖爷,他们现在都算是外出打工,过年过节才衣锦还乡的回那里去呢~”坎肩数了数鸡蛋然后一个抬头笑到,“再说晚点回也不会死,午饭那么丰盛,吃完跟小哥一路走也不迟啊!”

    刘丧那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命,回雨村主要也是给偶像看个家,不然屋里长久没人,别说蜘蛛丝,可能连蘑菇都有可能长出来。不过一听到偶像中午也会来吴山居吃饭,他的眼神瞬间亮了好几个度,不过还不忘装腔作势的说到:“那我改个签好了。”

    坎肩当爹前是不会做饭的,当爹后似乎所有的技能都自动领悟了,刚好这回家里能做饭的人都不在,于是就剩他和王盟这两个大老爷们在厨房里敲锅敲碗。林夕下午有课所以中午不会特地回来吃,而白蛇放假陪老婆回了娘家,算一算,中午这顿饭围成一桌刚刚好。

    张起灵在吴山居真就是个香饽饽,一踏进门刘丧像磁铁一般吸了过去,整得就像接机的小迷弟一般。张起灵倒是没怎么和他搭腔,但看得出来他有认真在听刘丧说话。而黎簇一副刚睡醒的样子蹬着拖鞋懒懒散散的跑了出来,像是喝醉了一样一把挂到在那里和吴邪下棋的胖子身上,吓得胖子差点一把过肩摔把他丢出去。

    是啊,胖子也来了,跟丧背儿一个班次的车回雨村。说是小梅又生了个孩子,穿裙子的,打算回去看看孙女去。小梅让胖子给收养了,跟着他姓王,早些年嫁到雨村隔壁的镇上,过着农夫山泉有点田的自在生活。胖子本就在雨村养老,可生怕小梅吃亏所以还是回了顺京挣家底,想说他哪天要是驾鹤西去小梅也不至于娘家没了人被人欺负。

    是吧,被欺负,没关系,咱至少还有钱,有家底在,不至于养不起女儿和孙子孙女。

    小梅的丈夫胖子是嫌弃得要死,无奈小梅喜欢,他也就没辙。唉,自家的白菜让猪给拱了有多少老丈人会开心的。不过好在嫁得离雨村近,再加上吴邪各种说好话,他才勉强看自己女婿顺眼些。

    是啊,别人的话那都是唬人的鬼,可天真的话,他信。

    毕竟,天真看人是相当准的。

    “嘿。好你个吴小毛!”胖子捏起一个黑子就往黎簇脑门上丢过去,可惜偏了一些没砸中,“把你胖爷这千金重的魂儿给整飞了你拽得回来么?!”

    “您都那么千金重了,哪里可能飞得出去?”黎簇贫嘴到,“没把黑白无常给压死就要阿弥陀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