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一愣,随后悄然离开。
“你最近如何?呆得还习惯吧?”
秦世明侧过头,瞄了瞄站在一旁毕恭毕敬的福伯,曾经天海市的绝对霸主冯彪。
彼时的冯彪穿上一身花红暗黑的唐装,踩着一双黑色布鞋,收起了傲气与杀意,俨然一个两只脚插进泥土里等死的小老头儿。
然而,冯彪越是如此,秦世明越觉得冯彪不简单。
能屈能伸,是个狠人。
将来一旦有合适机会,他必定会再一次雄霸一方的,其成就恐怕十个雷虎都比不上。
“无所谓习惯不习惯,安静下来的日子挺好,没有打打杀杀,没有勾心斗角,守着一方田园,日子倒也随性洒脱。”
冯彪回应道。
“若我再给你挪个窝呢?比如,送你去吴西,或者长河市,你觉得怎样?”
秦世明叼着烟,好整以暇的看着冯彪。
冯彪眼里闪过一抹亮光,随后一闪而逝,“全凭主人安排。”
“我会给你一笔钱,你带着去青云山弥牟镇,青云山下有一个福利院,你去找福利院院长,我需要一批适合修炼古武的苗子。”
秦世明思虑良久,此事交由冯彪去做,最为稳妥。
首先,冯彪年逾五旬,一生经历大风大浪无数,大学时期的遭遇更是在冯彪的履历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其次,天海市霸主的宝座,三十余年来,固若金汤,纹丝不动。如不是遇到秦世明,冯彪依旧在天海市当他的土皇帝,逍遥自在。
他能没有能力吗?
最后,冯彪是早年间七十年代的大学生,他的辉煌靠的不仅仅是凶悍阴狠,还有脑子。
冯彪变福伯来守定山农庄,太屈才了。
最重要的是,秦世明急需人手,自己可动用的力量太少太少,而秦世明又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玉霜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