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峰倒是早猜到她以前做的小生意,就算知道卖过卤菜也没觉得太意外。
其实方铃之前越是混迹在市井,越显得她“芳邻”这个作者号的可贵。
《我买了一条街》里面,关于大城市高端生活的描写,尽管有模仿和臆想的痕迹,但还是有不少闪光点,显出了主角高贵的气质。
卤菜店老板内心,是真住着一个小公主的。
“好吧,我以前确实土,我做的生意都上不了什么台面,所以我才羡慕那些大城市的人,我想写他们那样的生活。”方铃突然站住,转头看向胡晓峰“非要让我写老街,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胡晓峰摸了摸鼻子,想了想。
不想写司空见惯的东西,这种心理太常见了,胡晓峰自己也是如此。
这也是传统作家最诟病网络写手的地方为啥你们不写现实,非要写幻想,写那些神仙鬼怪?
其实太简单了,我经历过的人生,凭啥叫我再重复一次?
谁不想体验新的生活?
经典作品最重要的元素是稀缺性,很多所谓现实主义的大师,往往也靠描写老少边穷这种极端的生活来取胜。
越冷门的生活,知道真相的人越少,大师可以尽情加入虚构成分,其实跟写玄幻仙侠是一个道理。
方铃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没有极端的生验,又不善于提炼生活,她唯有模仿和臆造。
“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这话是余华说的,当然还有很多人说过这样的话,得不到总是最好的。”胡晓峰笑笑,“但也有很多人说过,只有失去才觉得可贵,所以身边的事物,也许总隐藏着美好。”
方铃似乎厌倦了再演戏,苦笑摇头,表示听不进去。
被揭穿过往,她现在状态变差了,连形象都不太愿意保持。
胡晓峰很懂这个,当读者状态不好的时候,得赶紧写些他熟悉的东西提提神。
“那家‘青年饭店’,看上去有年头了,方铃你以前吃过么?”胡晓峰伸手一指。
“吃过几次,那家店的老板五十多岁吧,每回都用色迷迷的眼神看女人,特恶心。”方铃哼道。
“这老板有意思。”胡晓峰大步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就出来“方铃你多久没来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