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卿卿对他的印象还挺好的,“你还年轻呢,好好干活,多赚点钱,将来在城里安家落户,就别回农村了。”
周允文深以为然:“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赚了钱,把我爸妈接过来,在城里一起住,回去除了种地也没有别的事情干,还是城里好。”
“当然了。”别的不说,任何政策都是从城里开始实施的,等到了农村,又不一定什么时候了。
“我二哥呢?考上大学是不是不怎么回家了?”
路卿卿点头:“是啊,等过阵子,我就去京城找他,在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发展。”
“你也要去京城啊!”周允文心里不是滋味,难怪当初路卿卿没搭理他。作为一个男人,他总是比人家慢半拍。
人家开饭店的时候,他在乡下种地,等他来了省城,人家又要去更繁华更好的地方了。
这样的人,可能自己一辈子都追不上吧,还是跟表哥更配。
“嗯,因为你二哥在那边,我也就过去了。没事,等以后你二嫂我在那混出名堂来,肯定忘不了你们,也带你们出去闯荡去!”
路卿卿并不是空口说白话,她是出自真心,无论出于哪方面,她都希望周允文能过得好。
周允文笑着说:“那我可等着了啊!诶?不对呀,什么二嫂,你岁数还没我大呢,干什么叫的那么老气啊!”
听他这么说,再察言观色,路卿卿心放下了,看样子,他是真正能放下曾经的那点恩怨了。
她这心里也就好受一些,那个时候自己太冲动,做了很多鲁莽的事情,要是真的因为这个,给别人造成坏的影响,那就太过分了。
气氛很好,她也高兴,“这是从乔聿那论的啊,我是你二嫂,也不是看年纪排辈的,你还不服气呀!”
“不服啊!往后咱们各叫各的,你管我叫哥,我管你叫嫂子。”周允文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路卿卿忍不住笑了起来,两人之间原本那似有若无的隔阂,好像都一下子消失了。
新店开张,路青松先跟路依依做早点摊,路青槐守着饭店,干一行爱一行,自从路卿卿放权后,路青槐特别认真,生怕从妹子手里接过来的好好的生意,被他经营得不好了。
他兢兢业业,带着媳妇在这干活,路青松也很快适应了这里的节奏,他本来就能吃苦耐劳,体格也好,再加上能言善道,没几天就做的风生水起了。
路卿卿不是每天都去,偶尔才会去一次,既然想要放手,就干脆什么都别管,那样才是对的。
味福居把早餐分出去后,改了个名字,叫味福楼,与时俱进地提升了一些格调。做的菜也更加讲究精致,和味道,而不是以前的大杂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