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也不知道喝醉了的汪啸风发的什么酒疯,人躺在床上,眼睛紧闭手高高举起,厉声大叫了起来:“我汪啸风堂堂大丈夫,岂能娶一不贞不洁女子惹天下英雄笑话!不可!不可!!不可!!!”
三声“不可”,每一声喊出水笙的脸上血色就褪去一分。三声喊完,汪啸风终于沉沉睡过去了。水笙呆呆站在房间里,手上抓着热毛巾,宛如所处再非人世。
天亮雪晴,众人打点行装准备出发,这才发现少了一人。
“小姐不见了!”水福脸色被吓得比外面的雪还白。水岱眼前一黑,差点没晕过去。怕什么来什么,终于还是出了岔子。
“侄女一定是去追那血刀恶僧了!是我们看顾不严!”一个杏黄袍道装打扮的人说道。
她追那两淫僧干嘛?莫非......人群中有猥亵的已经在胡思乱想,更多人当然知道水笙是受不了众人那眼神那气氛,不忿之下自己去找血刀僧,想以行动一雪耻辱。只是忒的有勇无谋,这样孤身前往不是白白送死吗?
“事到如今我们也只有马上出发。水小姐干粮不足,道路不熟,她走不了多远的。不若我先带数人先走一步,水大侠和各位英雄在此稍候!”李牧原一抱拳,抢先一步分配道。
“事到如今,也只有拜托李公子了!”水岱终究是一代豪杰多经风雨,很快敛住了心神。
再说水笙一时意气,连夜纵马奔出,只大概知道二僧的方向,却连要找的人具体在哪条路上都不知道。满脑子都只有杀死那小淫僧一雪前耻的念头,骑马在大道上顶风冒雪足足奔出数十里,直到四下点滴灯火皆无,一片雪色夜色,隐隐约约更听闻一两声狼嚎传来,一丝后怕的心思这才从心底生了出来,可也只是一瞬。
爹爹现在见了自己就长吁短叹,表哥也不要自己了,剩下那些人看自己的眼神要么就像看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厌恶得很,要么就是那种好像看妓女般嘲笑的意思。站在人群中间,自己就好象是多余的。
一想到这里,水笙刚刚生出的怯意又被生生压了下去,一咬牙,要是不能杀了那可恶的恶和尚,自己又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持僵纵马,继续朝远方奔去。
吟风咏雪是抱着暖炉喝着烧酒的有钱人特权,对于要户外劳作才得吃食的生物来说,这样的天气是该被诅咒的。不止是人类,就连狼也是一样。秋末冬初,猎物已经开始不好找了,一匹山地间折了脚的健马和一个大黑天胡乱闯进狼群地盘的雌性人类,简直是天赐美食,不取会遭天谴的!
水笙从来没在这样的雪天骑马过山路,一味纵马果然在一个浅雪堆积的小坑里折了马腿。要换成平常时日这样的小事自有表哥料理,如今只剩自己一人了,她突然发现原来离开爹爹和表哥,自己什么都不会。
雪地反射月光,四周并非漆黑一片,十几头狼批着灰毛闪着绿眼已经不知不觉将水笙包围了起来,对于这种谨慎的动物来说,一击毙命不是它们擅长的攻击方式,轮流进攻才是猎食的王道。
水笙从来没有与这种畜生对峙的经验,女孩子怕狗更是天性,尤其现在右手已经不能使剑,再在雪夜里遭逢这些绿眼睛的饿鬼,心里适才的激愤顿时被一阵恐惧所取代。
群狼感受到猎物恐惧的情绪,越发逼近了过来。一头身躯壮硕的灰狼牙一呲,率先扑朝了水笙的咽喉,水笙左手勉强持剑,反手一剑刺去。虽然十二分的不习惯,但毕竟练剑十多年,功力放在那里,这一剑仍是又准又疾,一剑刺破了狼的小腹。
这就看出经验的重要性了,若把这十条狼换成十个战力相当的人,那水笙有惊无险可取胜。可从来没杀过狼,更无人曾经指点,水笙不知道狼性最韧,这一剑将那灰狼刺成重伤,刚要抽剑回来,那狼凶性大发,竟然低头一口咬住了剑身。
水笙大惊,用力抽剑,但狼的牙齿就好像钢钳一样死死钳住了剑刃,虽然它也已经命不过数刻,但活得一分钟,便有一分钟的野性。水笙运足功力猛一斩,再一抽,几乎将那狼头都切成了两半,剑终于又回到自己手中。几乎只在同时,另一只狼已经从背后扑了上来,手中剑不及回应,忙一掌打出,又是打中那狼腹部。
有道是“单剑看手,双剑看走”,水笙既然学到单剑,那手上功夫自然不会差了,这一掌功力圆润,就是换成大活人也是内脏受损,吐血而退的下场。但还是那句话,经验决定了差距。狼狗要害乃在鼻尖,若水笙这一掌打的是这个地方当可一掌毙命,但她对那森森白牙太过忌惮,选择了看似柔软的腹部,虽然一掌震伤了那狼的五脏六腑并远远打飞了出去,但却一时不得就死。
功势已发,接二连三,群狼纷纷扑了上来。水笙运剑如风又支撑了数合,突然长剑一滞,也不知道是卡在狼身的哪条骨头里,一时抽不出来,旁边又是一狼恶狠狠咬向她手腕,无奈只能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