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戚昌国在京城招待了几天,郑芝虎和郑彩等人虽然极力防备,却还是被锦衣卫摸清了底细。
朱由检通过这件事,也认识到锦衣卫在他的严格要求下,已经开始蜕变。情报搜集能力,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
在摸清郑氏集团的打算后,朱由检下达旨意,设立东宁公司。让锦衣卫和郑氏商谈,分割海洋利益。
“司有官署之意,太祖曾下令编纂《诸司职掌》,确定各衙门的官制和职掌,后来被编入《大明会典》。”
“《会典》中有嘉兴公司,负责征收嘉兴一带的盐课盐税。”
“故而东宁公司,有征收税课职权。”
向郑芝虎解释公司的含义,戚昌国又说道:
“不过这个公司,和嘉兴公司并不完全相同。”
“陛下的意思是,公司是由公众合力、成立的合伙机构。”
“然后在陛下的授权下,拥有一些朝廷诸司的权力。”
设立公司的事情,早在朱由检的规划中。
但是这时的公司,和后世的商业公司完全不同。
他要成立的,是类似东印度公司的机构。能够行使一部分衙门的权力,方便海外开发。
在郑氏集团要求朝廷允许他们在沿海活动,仍旧收取报水之后,他决定把征税的权力授权给东宁公司,通过合伙方式,分享这部份利益——
据他所知,郑芝龙靠着报水发家,每年岁入千万,以此富可敌国。
如果能从中瓜分到一半甚至更多,内廷用度就不会缺少钱财,甚至能再练几支兵马,扩充自己权力。
这个用意,郑芝虎和郑彩等人,自然能揣摩到。
但是他们关心的,却是皇帝允许他们继续收税。
这样一来,他们和朝廷的最大分歧是没有了,剩下的是利益分割问题:
“公司既然是合伙,收益该如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