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匹透支了体力的倒霉马被楚歌低价卖了,接下来的路程更加难行,他们需要更好的马匹。
慕容暖暖点了一桌子最贵最好的饭菜,上菜了之后,三人也不顾及什么风度了,风卷残云般地席卷了整个桌子,直到吃得肚子鼓得圆圆的,这才作罢。
三人去了集市买马,慕容暖暖财大气粗,眼睛也不眨地付了三百两银子,买了三匹草原马。
又买了一些点心,打火石,蜡烛等物什,出门在外,这些都得备齐了。
他们并未在上谷郡停留多久,东西备齐了之后,就沿着官道,快马加鞭地往着江北赶去。
越是靠近江北,他们之间就越是沉默,连最爱讲八卦的慕容暖暖都变得头仰望天空四十五度角惆怅了。
他们三人各怀目的,心却又彼此都对对方此行的目的心知肚明。
楚歌是为了救她的主子秦墨白,虽然她目前还在自己骗自己,自己是去给他收尸的。
而慕容暖暖的目的则是更加艰难,她要俘获定亲王的那株高岭之花的芳心。
虽然在叶无踪看来,这就是痴心妄想,因为定亲王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心,不过不到黄河心不死,喜欢这种事情就是你情我愿的,慕容暖暖既然喜欢秦墨寒,那一切不可理喻的行为都有了理由。
叶无踪,他所要的,不过是一种乐趣,他纯粹是闲地发慌,想找乐子。
他乐意看着素来冷心冷情的老男人秦墨寒被小丫头调戏,那景象,一定很有趣。
他也想要弄清楚,楚歌和秦墨白,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一个愿意为了她手染杀戮,一个不辞千里而来,深入虎穴要救他性命。
他突然觉得,人还是活得久些好,活得越久,就能遇到许多有意思的人,还能遇到许多有意思的事情。
正中午的时候,三人在一条河边停下来休整,即便是人能扛得住,但马也得河水吃草。
叶无踪问慕容暖暖,“你想要怎么让秦墨寒喜欢你?”
慕容暖暖认真地掰扯着手指,神情严肃地说道:“先睡了他,日久生情,本姑娘长得这么美,没有人能抵挡我的魅力。”
楚歌眼角抽了抽,默默点了点头,好一个日久生情,果然是简单粗暴。
不过慕容暖暖也的确有这样的资本,明眸皓齿,身姿婀娜丰满,即便是她一个女人看久了也想要擦擦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