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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屠狗大冒险()

    我们回到了坎普纳维亚城,卖掉了在之前的战斗中收获的战利品。在交易的过程中,牛百万高兴地发现,药剂师对于崇尚力量、亲近自然的牛头人部族来说是一个很普遍的职业,但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类来说却非常少见。在整个坎普纳维亚城中,居然没有一个药剂学训练师,除了药剂师埃尔德的药店之外,没有第二个地方能够买到人们需要的药剂。

    于是,他就在药店门口临时摆起了摊子,以药店售价三分之二的价格出售他制作的药剂。虽然他只做得出药效最差的小剂量生命药剂,但对于那些希望进行冒险而又囊中羞涩的新手们来说,它们价格上的吸引力无疑是致命的。没过多久,三十几支药剂销售一空,而他的钱袋也比普遍像他这个等级的冒险者们要鼓出不少。

    除了药剂,我们还带来了一些类似鸡毛、猫皮、狗骨头之类的东西,除了以几个铜板的低廉的价格卖给杂货店作为原料,这些东西对于我们来说没有更多的价值了。可就算是这几个铜板的小生意,牛百万也要达到收益的最大化。他鼓动弦歌雅意,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交给我,由我出面卖给杂货店的老板娘,以求使我人类“市侩”的种族特性发挥作用,多获得那百分之二十的交易收益。

    说实话,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创世之神为什么只赋予人类这种“市侩”的天性。看看牛百万拿到钱时那双闪着金子般光芒的眼睛,我觉得“市侩”这个词对于他来说似乎更加适用。他在这种商业交易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精明和敏锐与他粗犷的形象大不相符,与人们对牛头人这一种族的普遍认知也大不相同。按照传统习性,牛头人应该是……

    算了,这年头谁还顾得上那些传统?仅仅是在这短短的半天时间里,我已经看见了太多与传统相违背的东西了:突然死寂的黑暗、交替更迭的身份、彪悍骁勇的母鸡、近视的精灵游侠……也不知道是我今天的运气好,正好碰上了这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还是说这个世界原本就是毫无规律,让我们无法揣度的。

    在出城之前,我们没有忘记去了一趟武器防具店。经过一番挑选,弦歌雅意买下了足够下一次狩猎用的箭支,还把他的武器换成了一柄强弓。这把弓坚实的木质和更富弹性的兽筋弓弦使得它的射程有了一定的提高,攻击力也比原来的那把长弓提高了十点。不过在我看来,对于这个超出五步之外就能把一个目标看成两个重影的睁眼瞎精灵来说,即便是拿这传说中的精灵魔法长弓“风之弹奏者”,他的有效射程也不会有任何改变;而鉴于他射箭严重失准的这一客观事实,我觉得他手中的武器杀伤力提高可未必是件好事。

    牛百万选中了一套结实的皮质铠甲。在之前的战斗中,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皮裤的长角战士可吃够了苦头,低下的防御力让他始终耿耿于怀。现在,他终于摆脱了衣不蔽体的尴尬生活,看上去十分兴奋。不仅如此,油亮的铠甲裹在他高大的身体上,使他原本就十分结实的肌肉显得更加饱满,更显示出他的雄壮气概。这外形上的改变不免让他洋洋自得。不过从他走出店门后非常狼狈地连摔了三四个跟斗的情形来看,想让这个缺乏平衡感的家伙好好适应这一身铠甲,恐怕还得需要更多的时间。

    至于我,我保留了身上的大部分装备,只是把我的铁盔卖了,又添了一些钱,买了一个轻型金属圆盾。我觉得脑袋上顶着这样一个又硬又窄的家伙是一种折磨,而且,它只能增加一点防御力,而这只盾牌却可以为我做得更多。

    当我们再次走出城门时,和之前已经大不相同。全新的武器和装备为我们增添了不小的信心。我们穿过人头攒动的城门区,沿着来路向丛林更深处进发。一路上,有几只山猫和野狗向我们发起了攻击,正好让我们检验新装备的质量。经过十几次小规模的战斗,我们对新装备的表现都觉得挺满意,我和牛百万也收齐了任务所需的野狗皮。因为有了我和牛百万的全力掩护,弦歌雅意可以尽可能靠近目标近距离射击,命中率大为提高;而他强劲的伤害力也使得我们捕猎升级的速度变得更快了。没过多久,弦歌雅意已经升到了七级,牛百万也到了五级。我还差五十几点灵魂之力也可以到达五级,生命值达到了240,斗气值120,攻击力和防御力都超过了二十,通常五、六级的野兽已经无法对我造成威胁了。

    很长时间之后我才察觉到,杀戮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它的可怕之处不在于让人畏惧的暴力和冷酷残杀的血腥——这些东西只会让人觉得厌恶恐惧,进而远离。它最可怕的地方是:它会让每个参与其中的人产生一种错觉,让他们认为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足以征服和支配其他生命、以至于对那些弱小的存在享有完全的权利。当一个个看似凶恶的对手在你的手中一一了结时,你会觉得全身愉悦,一种旺盛充沛的满足感会充满你的胸膛,驱使你迅速地去寻找下一个对手。那是一种让人成瘾的快乐,它让你看不见杀戮引起的血腥和残暴,只陶醉于一再证明自己的强大之中。

    起初,我只希望能收集到足够数量的野狗皮,完成我的工作,换取我应得的奖赏。

    可是渐渐地,事情失去了控制。我发现我不可遏制地爱上了这种杀戮,用狂暴野兽的灵魂换取我的进一步强大。我用盾牌抵御住它们的爪牙,用长剑划破它们的躯体,在它们的鲜血和痛叫中寻找快乐。

    “它们是袭击人类的凶兽!”“我这样做是在保护城镇里的居民!”我一再这样告诉自己,为自己的残暴找着借口。

    这是一种欺骗,对自己的欺骗。我只是想杀死他们,让自己变得更强,然后或许我还要杀死更多。就是这样!

    就在我们都沉浸于这种屠杀的快乐时,一条银白色的影子忽然从密林深处溜进我们的视线,在一丛密集的灌木之后缓缓逡巡着。

    这是一条体型庞大的野狗,我从未见过这样的野兽。它的身躯粗壮而修长,堪比一头健壮的牛犊。倘若它后腿直立起来,前腿足够搭上我的肩膀。它与其他与寻常野兽最大区别是那身不寻常的银白色皮毛。那身皮毛如缎子般润滑,隐隐间仿佛还闪烁着一层淡淡的毫光。

    看得出,这个大家伙的脾气并不好,它一边缓慢地踱着步子,一边从喉头发出残忍的低吼,不时咧开大嘴摇摇脑袋,露出两排坚固又锋利的牙齿。它的爪子也很粗大,差不多有普通野狗的两倍大小,锐利的爪尖紧紧藏匿在四只脚爪的肉缝中,却隐藏不住它们危险嗜血的气息。不时从齿缝间流出来的粘稠涎水说明这只凶猛的野兽已经饿了,它用极度贪婪的目光巡视着身边的树丛,似乎正在搜寻一顿新鲜可口的晚餐。

    与它不同寻常的巨大身形相配合,这头凶恶的野兽也有一个和其他野狗截然不同的名字:“狂犬开普兰”。我特别用灵魂之镜观察了一下它的级别,这是一头八级的野兽。和其他野兽不一样的是,在它的级别旁边,特别用银色的笔迹注上了两个小字:首领。如果那时我能充分了解这两个小字所代表的含义的话,我可以保证自己绝不会做出当时那个大胆而危险的决定。

    “我们……”牛百万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这头野兽,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因为紧张而略有些干涸的下唇,声音中带着显而易见的迟疑和动摇:“……还是不要去招惹它了吧。我觉得还是像刚才那样杀杀普通的野狗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