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玺小说>青春>洛丹伦之光 > 第三十章 时光之穴(下)
    “都怪呜姆,这个家伙走之前,也不跟人家说说,到底给人家扔到了哪个时间上。就只顾着叨叨了那么一通有的没的,害的我浪费了一个灾币!”

    龙睛所谓的“灾币”,其实是下层界的生物,如魔鬼和恶魔之类的玩意,对于金币的称呼。

    毕竟这种可爱的小东西,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诱惑人类发生战争的根源。换言之,也就是灾难的根源。正是因此,所以下层界的居民们,才将金币称之为灾币。

    而龙睛,他虽然不是下层界土生土长的居民。

    但是因为那一年,不足与外人道也的地狱生活。却让这小子,跟着白儿血腥城堡中的魔鬼,学了一肚子的黑话。

    “嘿,朋友,既然喝了我的酒,那么想来你也应该愿意坐下来,和我谈论一下现在的时局。”

    “吨吨吨”

    面前的桌子上,价值一个灾币的满桌子酒杯,正随着这阵灌酒的声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的减少着。

    让龙睛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某只憨憨的熊猫人妹子,并且还有她那更憨的灌酒特技。

    “呼~好久没有喝的这么爽了~多谢老弟你的招待了。”

    与龙睛同桌而坐的剑士,是一位看上去很是帅气的高挑男人。

    这个男人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合体铠甲,手边放着一把形态夸张的巨剑,第一眼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个剑士非常强力的样子。

    只不过这只是寻常人眼中的看法。

    在龙睛看来,这个剑士脚步虚浮,手上无力。就连那把造型夸张的巨剑,实际上也就仅仅是造型夸张,真实的重量,恐怕就是比起寻常的骑士剑来,都要有所不如……恶魔妹妹没咪咪,通俗易懂的来讲,就是这货是个银样蜡枪头……

    “老弟,你想要知道什么?只管跟老哥我讲,别的不说,整个斯坦索姆,就没有我安道尔之龙罩不住的!”

    银样蜡枪头的剑士,丝毫不知道他的虚实,早已经被龙睛看了个清透。几杯马尿下肚,就牛逼哄哄的向着死宅胡吹起了大气。

    “安道尔之龙?”

    龙睛脸上的表情有些浮夸,他差点被这个装逼的剑士给逗笑了。

    他现在虽然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时间,但是身处在什么位置,死宅却还还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诺兹多姆表面上一副苦修士的模样,但实际上却当真是懒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