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民一把将叶建军的肩膀给搂住,那叫一个苦口婆心地给他做工作,

    “你不能因为小花没良心地走了,也怨咱亲妹子啊,这叫偏见懂不懂?血浓于水,亲妹子就是亲妹子,一准和咱们亲!”

    “老二今天说了句人话!”叶老根抽着烟袋从外面进来,瞪着眼,指着叶建军道,

    “老三,你给萍萍道歉,让你白瞎读那三年书了,现在狗屁不通,一点不知道让着点妹妹!”

    叶家虽然很穷,但是叶老根早年间做过两三年脚夫,也走南闯北过一段时间,知道识文断字的重要性。

    而且,他也是有心气的,就是再穷,自己吃不饱穿不暖,舍了脸面去借粮借钱,也咬着牙送三个儿子和之前的小花读了小学,不让他们做睁眼瞎。

    因为叶建军学习最好,他也愿意一直学,所以,他多读了三年的初中,其实他初中考县高中也考上了,还考了第一名。

    可是,实在是穷地无钱让他去县里读书,叶建军初中毕了业,也回家务农赚工分。

    但是,只要有空闲时间,比如从地里干农活回来了,明明很累了,大家都歇着睡觉,他还是会坚持看书。

    他什么书不挑,从废品站淘书,从别人扔掉的垃圾里捡书,是书就看。

    看不懂的还会去问公社的老师,或是下乡的知青,十分好学。

    可以因为他沉迷看书,在家里很少说话,还很是较真,不太懂人情世故,家里人就说他读书读傻了。

    而且,全家说话都是‘俺’咋样,就他说‘我’,这也都是和公社老师学的,叶建军想做个文化人。

    只有每次读书,徜徉在书中描写的世界中的时候,他才能暂时忘却劳动的辛苦,还有肚子的饥饿,以及家庭的贫困带给他的痛苦和自卑。

    而且,叶建军自尊心很强,听着老爹的话特别不服气,攥着拳头呼哧呼哧喘粗气,脖子上的青筋都暴起来了。

    “爹,不用让三哥道歉,他说的话都没毛病,我是对你们挺陌生的,回来后一时想不开也闹了几天。”

    叶心萍赶紧开口说道,

    “但是,我现在想明白了,在这里趁着这个机会,也给你们大家表个态。

    二哥说的对,你们是我至亲的人,血浓于水,你们也都亲切地接纳了我。

    虽然我现在对你们陌生,但感情是处出来的,我也会好好适应这里的生活,以后孝敬爹娘,帮着哥哥们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