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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神武劲旅1
“小人……绝不会看错的,绝对是天马……黑风,那人落后了百余丈,竟然能……能从后面追上来……砍死了巴尔扎与……洪都利。”肩头的伤仍在血流不止,虽然乌奇面色煞白,仍然硬撑着答话。
“天马黑风……”巴朗嘴唇微颤的喃喃道,猛地醒过神来,双目之中射出两道兴奋的光芒,对着身后的人马大喝道:“蒙古的勇士们,怂恿马贼祸害草原的那个恶魔就在前方,为了我们的族人不再恐惧,为了让我们美丽辽阔的草原重新恢复宁静与安详,杀了那个恶魔。”
“杀!”
所有人的热血尽都沸腾了起来,男人们挥舞着弯刀策骑狂驰,爆发出甚至可以盖过如雷蹄声的喊杀。
两名骑士护送着负伤的乌奇返回营地,这个鄂拓克的达鲁噶(鄂拓克首领)名叫恍忽儿,是漠东一带赫赫有名的勇士,一听禀报说盗走天马黑风的南陈大官谭志豪竟然就在附近,立刻动了心。
大草原上谁不知道此人是草原上的王者蒙巴克大汗的眼中钉,当初他还仅仅是盗走天马黑风的盗马贼时,赏赐已然是牛羊万头,赐草原第一勇士号,现如今他的身份已然变作了南陈的无敌侯,新近又成了北疆巡阅使,更策划了令所有蒙人咬断牙根的官督马贼,令原本安静祥和的草原变得匪患连天、草木皆兵,若是这一次将他拿下。这将是一份何等惊天动地的大功劳?
平步青云地机会就在眼前,贪功心切的恍忽儿再也忍不住胸中那股冲动,命令札萨固尔(执事官)达特尔组织部落中的女人与老幼拿起刀弓防守营地,自己则亲率剩下的一千精壮男子,向着远方号角响起的地方飞驰而去。
蒙古人可以说是天下间最彪悍的民族,一生都在大草原严酷的环境中,为了生存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即使是老幼妇孺,骑在马背之上。亦有着不逊于大陈普通骑兵地战力,甚或尤有过之,也因此恍忽儿并不担心营地的安危,即使有不开眼地马贼前来袭扰,留守营地的族人也有一拼之力,更何况自己所领人马随时可以翻身杀回救援。
巴朗率一千精骑顺着乌奇的来路狂奔而下,没冲出多远已然可以看到远处黄色烟尘中那一线黑色的人马。所有人皆精神大振。
“该死一万次的马贼!蒙古的勇士们,杀光他们!”
“杀!”
号角连连中,杀声震天,一千名蒙古大汉血红着眼睛,狂催胯下战马,在急驰中随着号角的指挥,化作一个整齐地尖锥突击阵型,向着敌人追杀而去。
远处的马贼显然发觉了身后有大军追杀而来。一个个惊慌的抽打着各自的马匹,亡命而逃,没有丝毫章法阵型可言。
双方同样是身无甲胄的轻骑,同样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娴熟骑术,一前一后在草原上飞驰而过,虽然一方阵形散乱狼狈飞逃。一方阵势森然杀气无边,两方的速度却近乎相当,在后面追赶的蒙古铁骑虽然拼命催马,却也很难拉近双方之间五百余丈地距离。
但是巴朗并未放弃,蒙古马的优势不在短程冲刺,而在长程持久,他相信最多再跑个一、二十里左右,前方马贼的马就会慢下来,到时候就是任凭他们任意宰割之局了。
蒙古人号称马背上的民族绝非吹嘘,自有一套相马养马驯马的独门绝技。蒙古马不像中原娇生惯养的马匹一般有黑豆刍粟可吃。只能吃野草,然而却能长得体躯壮阔。持久力超强,一天可跑数百里,而只食少许水草,可说同主人一般,是天下间最吃苦耐劳地马种。
驰出了近十五里,果如巴朗所料,前方马贼的马速明显开始减了下来,双方的距离在一点一点拉近当中,每一个蒙古骑士的双目中都射出了杀戮前的兴奋光芒。
杀戮对于这些草原上的骄子而言,更像是一种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