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了宣判的日子,我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顾律师🕲🍥一🇪起到了法庭。张旭🗶☣🁍他们一家人谁都没有去,因为他们没有过去,所以顾律师也不像以前那样和我分开着走了。我们一起进了法庭,等待宣判。
等我们都坐好了以后,法官宣判:“原🍸告纪文丽和被告🕲🍥张旭,张玲玲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立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法官在上面念,我在🈕♵下面听着,紧张得不得了,不知道结果如何。尽管我🃂🔻🅰已经确定我会赢,但万事都有意外。而且赢和赢不一样,一间也是赢,三间也是赢。
法官继续往下念:“本院认为,通过查明本案事实,综合当事人各方的诉辨主张及提交的相应证据,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以下四点,第一,张玲玲是否享有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第二,张玲玲是否能够基于其所诉的出资行为,而主张享有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第三,张旭的母亲李桂英是否享有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第四,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应如何进行分割。
关于争议焦点一,农村宅基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力,与享有者的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就本案而言,张玲玲的户籍性质是非农业,其并非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张玲玲无权拥有本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其不享有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另双方均提交了房屋建设申请的相关手续。纪文丽提交的《农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表》虽为复印件,但此复印件与北京市区镇人民政府留存的原件一致,本院对此证据予以认定,张玲玲提交的《农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并未在镇级人民政府备案,且张玲玲并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无权申请建房,帮本院对张玲玲提交的该份证💬🔹据不予认定。
关于焦点二,因张旭系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建房是以其名义申🕉🇮请,故张玲玲不能以其所诉的出资行🅉🄮🀾为,而主张👨🙬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即使张玲玲在建房过程中有过出资行为,对其出资行为在明确法律关系性质的基础上,另得解决,本案中不宜处理。
关于争议焦点三,李桂英虽属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双方均认可在建设涉案房屋时李💲桂英没有出资,且其以前在子女处轮🂩流居住,建房时并未💚💞📀在涉案房屋内生活,故李桂黄不享有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争议焦点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力,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张旭和纪文丽均为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涉案宅院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在张旭的名下,申请建房是以张旭的名义申请,建房行为亦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考虑张旭和纪🕈🇫🛜文丽婚后在涉案宅院内生活,纪文丽只是在双方分居后未在涉案宅院内居住生活,故涉案房屋应归张旭和纪文丽所有为宜。具体到纪文丽享有的份额,本院根据建房时的出资情况,房屋的格局,双方的居住情况等因素酌情予确定。
关于张旭,张玲玲以及李桂英答辨所述,张旭的前妻赵燕享有一半权益的问题,赵燕当庭明确表示建房时其未出资,就涉诉房屋的分割问题其不参与意见,也不主张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由法院依法判决,本院对此不持异议,另因涉案房屋建设时张旭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并到镇人民政府改造了相关手续🌔⚟,故张旭,张玲玲,李桂英以建设涉案房屋时未获得📥🜼政府部门的有效批示及🛐🛡许可的情况下不应予以处理的辩解意见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听到之🆗🏯🝣里,我的心都🈕♵要揪起来了🗴☏。全神贯注的听着。
位于北京市区镇村号宅院内南排北正房🍸五间的东数第一间和第二间👟归原告纪文丽所有。☬
二,😴🅧驳回原告纪文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原告纪文丽🗶☣🁍承担一十七块五已交纳,被告张旭,张玲玲,李桂英承担一十七块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读完了以后。书记员拿过来一张纸让我签字,告诉我在上面写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我毫不犹豫的写了“不同意”三个字。虽然我在心里想着哪怕是🌧判我一间我都满足,可是按道理来说我最少也得分一半,也就是两间半,只能多不能少。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张旭是过错方,而在分房🌱🂻子的时候,他又伪造证据企图侵占属于我的房子,本应少分或者不发,如今他不但没有少分,反而还多分了半间。
虽然当初在要📌调解的时候我说可以要两间,但🌥是张旭并没有同意调解,那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分🂻🔂♝。
答完了字以后📌,我就🈕♵和顾律师一起出了法院的大门。🚉
这个案子前后经历了四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是完结💥🔀了,虽然结果不是另我特别的满意,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分了两间房子,只要是分了就行了。能有我住的地方也就知足了。虽然我在法院写了不同意几个字,但是尽管不同意,我也不想再上诉了。想再打下去了,让他多分半间就多分半间吧,不管怎么说,他还有一个老妈在家里,分少了也不够住,其实我有一间房子也就够住了。
我同顾律师到了他的律师事务所,把其余的钱给了他以后,就回去了。我还得回去等着,因为我不知道张旭会不会上诉,他一心想要霸占🂩属于我的房子,如今没占去,不知道他的心里服不服气🌾🄩⛶。所以我还得🗖🛣🞍等十五天以后,才能知道这个判决有没有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