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食尸鬼。
作为不在东京的食尸鬼,那食尸鬼和它的同辈显然有着明显分别,它拥有人类的手脚,却又以四肢行走,可以将其想象为身体较大的鬓狗,只是皮肤是血红色而已。
不过有一点相同就是,它们都喜欢吃人类的血肉,把人类杀死,然后再吃掉它们的尸体,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叫食尸鬼,当然,对它们来说,吃动物,或者同伴的尸体也是完全没所谓的,它们需要的只是腐烂的血肉而已。
另外,它和鬓狗一样,拥有极为锋利的牙齿和强大的咬合力,可以瞬间撕裂猎物,咬断它的骨头,同时也是一种群体动物,喜欢群居捕食,但今天这一只,显然并没有什么朋友,从而导致它落单了。
至于智商的话,华勒斯子爵表示,食尸鬼是比较蠢的一种生物,但它们有一种变种,名叫巨型食尸鬼,那一种的智商要比食尸鬼高出很多,就连经验老道的猎魔人也要非常小心,不过今天这只显然不是就是了。
总之,在发现它以后,华勒斯子爵很快就给予了泽维尔一个任务,让他去把这个食尸鬼给杀掉,在他看来,这应该不太困难。
而泽维尔,也同样是这么觉得的,虽然他对怪物没有什么实战经验,多半也就打过水鬼,妖灵,还有吸血鬼们,但只要自己足够小心,杀一个食尸鬼,也肯定不会很难吧?
(ps先更后改)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读书族小说网;https://kpc.lantingge.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