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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中秋节,马店村学校临时组织了一次欢迎会和对全校教师的表彰会。一方面,欢迎刘巧玲老师的加入和高加林老师的回归;另一方面,是为了庆贺这一年中央政府给予“教师”这个弱势群体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这次自发组织活动是建立在当时国家对“教师节”的恢复这样的大背景前提下进行的,当然,为此而狂欢的也包括全国各中小学。

    早在3月份的时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指出,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该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我们知道,这个提案迟迟等了接近5年时间,至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才一致通过: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当然,有关历史原因,中间的有些艰难历程我们在这里就不一一叙说。需要做点简单说明的是:以1977年恢复高考为标志,中国迎来了教育的春天。但是,由于在“文革”中,教师这个群体因为是“臭老九”而备受歧视。到了80年代初,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地位低,依然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当时的大学生毕业分配,曾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先工商,后财贸,去哪也不去学校。

    这样的背景导致中小学严重缺失教师,不得已只能在民间扩招民办教师。民办教师没有编制,早期的报酬就是工分,工分再折算成粮食、谷物、油料等。而这些工分是大队里从各个生产队摊派出来的。所以,民办教师在这个阶段的选聘、任用、辞退、转岗、待遇基本上由大队决定。

    从80年代开始,民办教师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使用指标已严格控制,在增加民办教师的同时,又联合国家教委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民办教师执行:“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稳定和巩固了这一特殊时期的教育现象。

    至1985年9月10日当天,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中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并在教师节期间20个省市共表彰11871个省级优秀教师和个人。

    历史是多面的,有黑有白,《光明日报》报道的北京“怀柔事件”毕竟是小概率事件。

    但我们需要承认,在农村,“教师”这个职业,还是满吃香的。

    其一:大部分农村老百姓对“教师”这个职业是挺敬重的。当面或背地都称之为“教书先生”,跟社员们相比较,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其二:工作相对轻松,集体化时期,普通社员都要参加繁重的集体生产劳动。而上学讲课,虽然学校校舍简陋、条件差,有句话叫“土台子、泥孩子”,但总比田间地头强,雨淋不着日晒不着;其三:相对较好的待遇,民办教师也是靠工分计酬。只是这个工分计算有点特别。大队小学所有的民办教师都回自己所在生产队计工分取酬。工分标准是按照同龄人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定。举例,二十岁左右的民办教师,他的同伴中在生产队评定什么样的底分,他就参照拿同样的底分。注意是按最高的定,不能按最低也不能按平均。这就体现出了农村对民办教师的重视和优待。

    除此之外,当年的民办教师每个月还有5元的生活补贴,至80年代,增加到7至8元不等。这笔钱由大队统一出,不需要生产队拿。至于这笔钱到底是由大队出还是国家补助,我们不予深究。

    顺带说一下,民办教师是不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的,却要按最高标准计工分,年底参与生产队分红,分粮食分现金。对于民办教师来说,这是他们应得的报酬和待遇,但对生产队其他农民社员来说,又是不公平的。所有的这一切,都说明“教师”这个职业在老百姓心中的份量是何等的受尊重。

    高加林就是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民办教师的一员。

    无论如何,尽管“教师节”的确定日期有所延后,这并不影响提前知道的人们要因此欢庆,各地政府部门也是踊跃支持,一些条件好的乡镇,甚至会划出一部分资金来组织这样的活动。

    学校把日子选在中秋节当天,同时还有另一层用意,就是要子子孙孙记住,陕北曾经的那段暗无天日的灰暗历史,那是祖先的耻辱,更是对旧社会旧制度无声的控诉。

    陕北人的中秋,相较于别的地区的中秋可不一样,陕北人除了吃月饼,还有吃羊肉的习俗。而这个习俗,于陕北人而言,却有些隐晦、有些窒息、有些深沉。

    据祖辈口口相传,中秋节吃羊肉这个习惯,是在元朝以后就开始形成了。延续至今,是陕北人心中无法言喻的疼。

    相传元朝蒙古人统治时期,实行民族歧视压迫政策:把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拥有政治、经济、法律上的特权;二等色目人,是归顺较早的北方少数民族;三等是汉人,指长江以北归顺较早的汉族人;四等是南人,指原来南宋管辖的人们。